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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市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九江市濂溪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濂溪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我区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濂溪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1)户籍、居住证为濂溪区的申请人、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濂溪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在本校现场确认点办理;其他人员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选择在濂溪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办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九江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九江学院确认点办理;其他人员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选择在濂溪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办理。

(2)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3)现役军人和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23:59;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23:59;

网报对象: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2.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提交网报信息后,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审查照片、承诺书、网报内容是否正确清楚完整,符合标准。其中《个人承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日期四个方面,不合标准的要重新上传。

7.《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成功,遇网络问题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不成功再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5月9日周末休息)

确认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6月26日、27日周末休息)

确认对象: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2.选择现场确认点

(1)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择濂溪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本校现场确认点;

(2)我区范围内的申请人(除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应届毕业生以外)选择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现场确认点。

(3)现场确认地点

九江职业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吴老师15079216469)

九江学院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联系人:蒋老师0792-8334085)

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

(濂溪区政务服务局一楼教体局窗口 0792--8566625)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以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人确认时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毕业证等原件备审。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现场确认时请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备口罩,主动扫码,接受测温。于各确认点入口处取号并自觉排队,同时保持1米间距。

11.(三)体检

1.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现场确认点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 5月6日-5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00开始)

第二阶段网报: 6月22日-6月28日

(工作日上午8:00开始)

2.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可尽快在本校确认点领取带本校标识、编号的体检表,预约前往医院体检,以免拥堵。

3.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不熬夜,不喝酒,体检当天空腹,采血和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尿液分析应留取中段尿 。

4.温馨提醒:不同网报对象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网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5.体检对象: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的申请人。

6.体检地点: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

7.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8.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第一批次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请在第二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设置网报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发证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发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领证登记工作。)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工作联系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或QQ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务必在确认点通过二维码扫描加入微信群:2021年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及时沟通问题和接收认定期间的通知。

各确认点咨询电话:

1.九江职业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吴老师15079216469)

2.九江学院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联系人:蒋老师0792-8334085)

3.濂溪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股

(濂溪区政务服务局一楼教体局窗口 0792-8566625)

 


九江市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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