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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3人公告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此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招聘2021年7月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2021年5月23日17:00止。

  3.网上报名方式:

  (1)先用微信扫一扫小程序(如右图)填写信息报名。

  (2)再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将个人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xyxyrskzp@163.com。个人材料包括:(1)本人亲笔签名的《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个人简历及业绩材料;(3)党员证明材料(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出具),见附件4;(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1年5月24日15:00-17:00新余学院行政楼232室。

  2.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本人亲笔签名的《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出具)(见附件4);

  (4)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

  (5)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领取《考试通知单》。

  (三)确定考核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考核人选,报市人社局后,可直接进入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则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四)考核

  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试讲内容:结合本专业内容进行。

  2.结构化面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评,通过面试,从多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

  3.考核时间地点:5月25日(具体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4.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5.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未位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试讲成绩仍相同者,则需进行加试确定。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新余学院人事处官网上公示。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明确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总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未位入闱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情况,则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试讲成绩仍相同者,则需进行加试确定。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不予录用。)。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享受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1、招聘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编委办参与,新余学院具体组织招聘工作。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新余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公告由新余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话:0790-6666026(办公室)

  15700723220(刘老师)

  13372413092(李老师)

  13979019628(谢老师)

  附件:1.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新余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4.中共党员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学院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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