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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信丰县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我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信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信丰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身份条件 1.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我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1.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8:30—2021年5月11日17:00。 (2)网报对象为:现已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阶段 (1)网报时间:2021年6月10日8:00-6月25日17:00; (2)网报对象:仅限于2021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1.第一阶段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第二阶段 (1)现场认定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信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797-3339466。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身份证、户籍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2张(在背面写上姓名、申报学科);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时间安排在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