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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余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补充公告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暂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附件1);暂未拿到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出具《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2)。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2: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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