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师招考 >>考试信息 >> 江西省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吉水县岗位面试等工作的公告
详细内容

江西省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吉水县岗位面试等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由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报考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的,入闱或调剂入闱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在吉水县思源实验学校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因防疫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详见附件)

  四、面试实施

  (一)面试方式

  1.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学科和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学科以及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含特教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面试方式为无生试讲(以下简称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总分为100分。

  2.高中体育,初中音乐、体育和美术以及小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①音乐学科面试,按抽签顺序先试讲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为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唱歌(清唱)、跳舞(伴奏自备)、器乐表演(除电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中自选一项,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评分权重为5:5,总分为100分。报考吉水五中的音乐学科的考生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试讲为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1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分必选项和自选项。必选项内容为跳舞(伴奏自备),自选项为唱歌(清唱)、器乐表演(除电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中自选一项,必选项和自选项成绩各占专业技能测试的50%,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评分权重为5:5,总分为100分;②美术学科面试,先抽签然后集中进行素描测试(除素描纸外其余用品自备),时间为1小时,再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素描和试讲的评分权重为5:5,总分为100分;③体育学科面试,按抽签顺序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试讲,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分必选项和自选项。必选项内容为100米短跑,自选项为立定跳远、往返运球投篮中自选一项,必选项和自选项成绩各占专业技能测试的50%,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评分权重为5:5,总分为100分。

  3.幼儿园(学前教育)学科面试方式和内容:①画一幅命题简笔画: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再集中同时作画,时间为4分钟,分值30分;②即兴讲故事:根据指定的主题进行幼儿故事创编并讲述,时间为8分钟(含准备时间),分值35分;③唱歌(清唱)、跳舞(伴奏自备)、器乐表演(除电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中自选一项,时间为4分钟,分值35分,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教材范围

  1.高中学科采用吉水县高二年级现行教材。

  2.初中学科除化学学科采用吉水县九年级现行教材外,其他学科均采用吉水县八年级现行教材。

  3.小学学科除小学体育与健康学科采用吉水县七年级现行教材外,其他学科均采用吉水县五年级现行教材。

  4.幼儿园不提供教材,现场出题再抽签确定面试题目。

  5.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同一岗位的试讲内容一致。面试教材由考务组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和资料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

  (三)面试程序及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后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上交,接受统一封闭管理。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出场顺序,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备课室及面试室。

  2.面试时考生不作自我介绍,面试结束后考生擦除黑板上的板书内容,将备课时手写的教学稿件交给工作人员后离开面试室。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位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5.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6.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无误后离开考点。

  7.总成绩计算办法。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五、面试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当天8:00准时封闭候考室(考生8:00后禁止进入候考室参加考试)。

  (三)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见附件。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并严格遵守。同时,考生应随时主动了解和遵守我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的相关防控措施,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因考生未了解并遵守防疫措施,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

  1.公布体检名单。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分数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在吉水政府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凡有资格体检的人员带好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2021年4月修订后的《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七、考察、选岗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体检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本人人事或学籍档案、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交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如未按时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须选岗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八、公示、聘用上岗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

  附件: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吉水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江西省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吉水县岗位面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随时主动了解和遵守我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防控措施,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的考生应密切关注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

  3.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或考前14天内直接接触过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涉疫物品的;

  4.其他按规定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形。

  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⒉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七、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赣通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通信大数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八、所有考生从指定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候考时,考生间隔就坐,保证安全社交距离。除因考试需要,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应服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十、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作为个人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客服中心
- 咨询1
- 咨询2
- 咨询3
扫描关注最新考试信息
技术支持: 南昌启航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