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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市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以及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高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我区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的社会申请人员可向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我区全日制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组织学生向我区统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我区认定及发证。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经我区现场确认合格后报市行政审批局认定及发证。

二、认定条件

1.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高新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高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达到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

4.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ܦ噥舨儦༼/span>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区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 A4 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高新区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由高校初审并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待学生个人。⠼/span>

⠼/span>1.时间安排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现场确认,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两个阶段完成,时间原则上在5月7日-5月21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30日-7月7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确认安排

时间


(工作日9:00-11:30⠼/span>13:30-17:00)

确认人员

地点

备注

5月7日

南昌工程学院

因近期办公地点搬迁,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nchdz.nc.gov.cn/)政务公开栏)或“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变更声明


 

应届毕业生由高校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经办人办理时应持高校介绍信,并提交一份申报人员花名册。

5月8日

江西科技学院

5月10日

社会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5月11日

社会人员(申请幼儿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5月12日

社会人员(申请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5月13日--5月14日

其他高校

5月17日-5月21日

江西师范大学

第二阶段确认安排

6月30日

社会人员

因近期办公地点搬迁,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nchdz.nc.gov.cn/)政务公开栏)或“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变更声明


 

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7月1日-7月2日

江西师范大学

7月5日

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科技学院

7月6日

区内其他高校

7月7日

材料补审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2)附件2:证书照片粘贴、教师资格证明信息页。

(3)附件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正反打印,左侧上下装订2个订。

(4)申请人未通过网上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核验已通过的不用提交。

(5)申请人为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上述材料(除材料7分别粘贴在材料2和材料4上)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三)体检

1.时间安排⠼/span>

单位(人员)

第一阶段时间安排

第二阶段时间安排

社会人员

5月11日-13日

7月1日

江西师范大学

5月17日-25日

7月5日-6日

江西科技学院

5月27日-28日

7月7日

南昌工程学院

6月1日-2日

7月8日

其他高校

6月3日-4日

7月9日

逾期人员体检

6月7日

7月12日


2.体检地点: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告知⠼font face="仿宋" >;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体检地点由高校告知。

所有体检结果统一由我中心前往医院领取,个人不得前往领取。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8月31日左右发放完《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社会人员到现场确认点领取证书及申请表;

2.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毕业生及研究生由高领负责部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再发放给个人;

3.申请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选择现场领取的,领取时间请关注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公告;选择邮寄送达的,市审批局将通过邮政EMS免费送达至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的邮寄地址。

四、注意事项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现场确认。

2.从即日起,请密切关注南昌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nchdz.nc.gov.cn/)政务公开栏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和“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如因未及时浏览网站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88161057(备注:因近期办公地点搬迁,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高新区官方网站或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变更声明)

“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附件2

附件3-4

附件5 高新区高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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