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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赣县区选调外县(市、区)赣县区籍教师公告

一、选调名额(54名,不含特殊人才)

  小学15名:语文3名,数学3名,心理健康3名,体育6名(足球、游泳各2名,排球、射击各1名)

  初中30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3名,物理7名,化学4名,生物3名,体育3名(足球、排球、游泳各1名);

  普通高中9名:语文3名,数学3名,物理3名。

  特殊人才若干名。

  二、选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赣县区户籍在其它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赣县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赣县区户籍城乡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赣县区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赣县区户籍或本次选调考试报名截止日前具备赣县区户籍。

  4.特殊人才:含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教学竞赛省、市级一等奖获得者。此类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且无须参加笔试。

  三、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五年及以上。

  3.近三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4.教师资格与所报学科一致。体育岗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2021年省特岗教师招聘和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已入围我区拟聘人员名单者;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者;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者。

  四、选调程序

  1.信息采集:

  2021年7月19日前,有意报名者,将2021年赣县区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gxjktrsgz@163.com。

  2.现场报名:

  2021年7月21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为赣县区户籍或单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配偶为赣县区户籍或单位的,提供配偶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结婚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2021年(或2020年)薪级工资变动审批表(加盖学校公章)、加分项荣誉证书及文件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提供原件即可),本人免冠同底一寸彩照两张(背面写好姓名)以及填写好的赣县区选调外县(市、区)赣县区籍教师信息表(见附件),到赣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赣县区梅林镇梅林大街40号,原赣县教育局院内)4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报考体育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比赛项目获奖证书。

  属特殊人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2021年(或2020年)薪级工资变动审批表(加盖学校公章)及相应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7月30日下午15:00-17:30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4.计分、体检及审档: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比赛区级一等奖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获得区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的加5分,有多个加分项的取最高项加分,不累加。按考试成绩和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名单及体检事项另行发布。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的,于体检之日起往后三个工作日为审查档案时间。审档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5.公示聘用:完成体检及审档后,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6.被聘用人员按照上级和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则须在我区任教学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者参加其它招聘考试。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须严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州。如已来(返)赣州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生入场须佩戴口罩、出示赣州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和中高风险地区及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未完成健康监测人员禁止入场;入场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经测温后,方可入场。

  (三)凡涉疫地区来(返)赣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信息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赣县区考核选调外县(区、市)赣县区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797-444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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