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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万安县教育系统“绿色通道” 办理程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我县对有志为我县教育事业服务调入我县学校任教的教师开辟绿色通道。为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教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万安县在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工作(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字【2016】233号)要求,及我县人事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动对象

  (1)凡在外县(市、区)学校任教的万安籍教师,或者配偶在万安工作并落户的非万安籍教师。

  (2)其他自愿到万安从事教育工作,且工龄在3年以上(含3年)的较优秀人员。

  二、调动条件

  具有国家正式编制,财政拨款的在岗教师,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爱岗敬业,近三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非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原则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申请办理时),其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递交材料及时限

  (一)提供资料

  2021年7月31日前上交资料至教体局人事股审核,提供资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及职称、联系电话),何时何方式进入现工作单位,现在何县何校任教什么学科,取得哪种教师资格证,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调动原因等);

  2.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工作时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抄告单复印件;

  4.现工作所在地的编办开据的在编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

  5.聘用登记表复印件;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复印件;

  7.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

  (二)考核考察

  经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考察。

  四、办理程序

  1.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申请书交教体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2.由教体局人事股统一将材料送到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审,联审同意后领取《 万安县“绿色通道”调入人员审核表》;

  3.考核考察通过的申请人填写好“绿色通道”调入人员审核表,由教体局人事股统一送请相关部门领导审签,并按通知程序办理后续事项。

  五、调入岗位安排原则

  调入教师安排到缺少教师且学科需要的学校任教,并遵循岗位对等安排原则。

  六、联系方式

  万安县教体局人事股:0796-5701290;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96-5839805。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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