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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安福县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52人公告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化解县城学校大班额,解决县城学校教师紧缺的情况,确保下学期的正常教学,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中小学选调52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职数

  1.安福中专(2人):旅游管理2人。

  2.安福中学初中部(1人):生物1人。

  3.城东学校初中部(10人):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2人、化学2人、地理1人、生物1人。

  4.实验学校初中部(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5.平二小(5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

  6.平三小(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7.城东学校小学部(18人):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4人。

  8.实验学校小学部(4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报考安福中专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相同、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相同、现有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相同、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5.年龄和教龄: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五年(含)以上。

  6.报考安福中专、初中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年(含)以上经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或小学教师(为精减初中富余教师,鼓励初中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报考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然后再按6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但五年内不得调离小学岗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年(含)以上经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教师;

  (2)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

  (3)2020—2021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4)近三年内因违纪违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组织调查的;

  (5)学校紧缺学科;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

  9.各乡镇中小学正副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各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10.县城学校教师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及审核公示

  1.时间:2021年8月16日—17日。

  2.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3.本人申请(须经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8至2020年年度职称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优秀等次的);村小和教学点连续任教的,需出具任教年限证明;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

  4.组织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选调并获学校同意的教师,只能选报一门学科(不能兼报)。如果某一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卷面分值100分)必须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才具有进入工作考核或面试的资格。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审核和公示。县教体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出个人的考核加分,并在县教体局院内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6.组织选岗:按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学段和学科选岗。因考生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不服从选岗安排,则五年内不得参与县城和县城周边学校选调。

  (二)选调方法

  以本人考核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考核加分(4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60%。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础知识(中学岗位为高考水平,小学岗位为中考水平),教材分析、处理及教学设计等两部分。笔试卷面分值100分。

  ①笔试基础知识:占卷面分值100分的70%。

  ②笔试教材分析、处理和教学设计:占卷面分值100分的30%。

  (2)笔试时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

  (3)笔试地点:平二小。

  2.考核加分(考核总分为40分。)

  (1)年度考核(5分封顶)。以2018年至2020年年度职称考核为依据,优秀计2分、合格计1分。

  (2)教学业绩(20分封顶)。以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学年的上半年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任教一、二年级教师以乡镇中心小学出具的全乡排名为依据(要求各乡镇中心小学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且给予处分。对中心小学校长进行严肃处理,该学校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教学班级在10个以上,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10名分别计20、18、16、14、12、10、8、6、4、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②教学班级在6至10个,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5名分别计20、16、12、8、4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③教学班级低于5个(含5个),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3名分别计18、8、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任教非统考学科的,教学业绩计零分;属法定假休假的,休假当年不计分,只算两学年成绩分。

  (3)获奖(15分封顶)。分综合奖、业务奖和其它奖三项计分,满分为15分,其中综合奖占5分,业务奖占5分,其它奖占5分。同一奖项获多层次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

  ①综合奖(5分封顶):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名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名校长、十佳校长)、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计5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不予加分。2021年已推荐,但未表彰或未获得奖励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

  ②业务奖(5封顶分):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获得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县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均不加分。

  ③其它奖(5分封顶):

  代表县教体局参赛获奖加分:2019、2020和2021年度代表县教体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集体获市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县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村小和教学点任教加分:目前在村小或教学点任教,且在全县村小或教学点连续任教五年(含)以上计5分、四年计4分、三年计3分、二年计2分、一年计1分。

  四、说明

  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各种信息、资格条件须真实有效且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将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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