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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定南县2021年选调外县定南籍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工作公告根据《定南籍在外县任教公办教师回县任教选调实施办法》(定府办字[2019]30号),为做好外县(市、区)定南籍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定南户籍(截止时间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户籍在定南或参加高考时户籍在定南;②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户籍在定南;③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系定南县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职工); ⒉属外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⒊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岁(截止7月31日)。 二、选调办法 直接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申请 1.符合条件人员在8月23日前到县教科体局612室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已填写好的《定南籍教师选调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申请: ①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②近三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③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④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二)资格审查 对选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违纪等情况,取消选调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拟选调教师的从教态度、思辨能力、教学能力。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选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动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由县教科体局报县人社局按程序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电话 0797-4289628定南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0797-4289708定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本公告解释权归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