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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南昌市西湖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现将南昌市西湖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南昌市西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南昌市西湖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市西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市西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在南昌市西湖区就读的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市西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地在南昌市西湖区的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 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认定步骤为“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体检—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2023年9月26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提附件3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网上确认

此次信息确认实行网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网上无法核验或非核验的需补充材料。

全程网办补充材料:

(1)申请人拍照上传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件,在南昌市西湖区就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上传学生证。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果非核验,需拍照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申请人网上确认通过后于10月19日-10月20日携带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附件3《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前往南昌市第七医院(西湖区云卿路789号),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办法,体检合格方可认定。后续会于10月18日前发布网上确认通过人员及体检注意事项,请关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网-资讯中心-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ncxh.gov.cn/xhqrmzf/gggs/list.shtml)和“西湖区教体发布”公众号。

(四)领取证书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由西湖区教育体育局制证、颁发;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认定机构统一提交)后制证、颁发,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内容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持证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应交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存档。

3.领取方式为邮寄(到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密切关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网-资讯中心-公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www.ncxh.gov.cn/xhqrmzf/gggs/list.shtml)并加入认定QQ群(群号:615249986,申请人务必加入并备注好姓名+网报号)。如因未及时浏览网站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现场确认。西湖区教资认定联系电话:0791-86597473。

 

 

附件:附件1: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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