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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2018年西湖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现场确认须知

一、网上报名。2018年在西湖区申请教师资格者,对照申报条件对应选择4月9日至4月13日(第一阶段,符合申报条件的全体人员)或6月13日至6月17日(第二阶段,只针对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报名时段为8:00—17:00,法定节假日不报名。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因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信息公布渠道。从即日起,请密切关注西湖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ncxh.gov.cn/003/003006/003006003/moreinfo2.html)人事管理栏目,以后我区所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信息均在此栏目上公布。如因未及时浏览网站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温馨提示:请随时浏览网站信息。
三、考生确认流程。
1.确认时间:第一阶段: 4月19日和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第二阶段: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确认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西湖区政府)6号楼3楼
3.现场确认材料:
师范(仅限第一阶段认定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的统一按非师范类标准进行现场审查):
1.下载打印《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手册》(手册请单面打印,可在“南昌教育信息网”或“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考录招聘栏目中的“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下载,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的统一按非师范类填写并进行资格审查),进行填写);认真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将以下相应材料用胶水粘贴入对应页;
2.“录检表”;
3.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成绩合格的学籍表;
4.实习鉴定表(三个月教育实习证明);
5.请仔细核对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
6.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必须为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7.《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8.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毕业证(应届生由学校为单位统一审核,学校给每人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材料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畅言网http://www.isay365.com/上进行核对);
11.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12.往届普通师范毕业生过去未申请,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复印材料(签“与原件无异”字样,审核人签名,加盖学校印章),以及毕业以后历年未申请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独审核。
非师范(第一、第二阶段认定):
1.下载打印《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手册》(手册请单面打印,可在“南昌教育信息网”或“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考录招聘栏目中的“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下载,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的统一按非师范类填写并进行资格审查),进行填写);认真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将以下相应材料用胶水粘贴入对应页;
2.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必须为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3.《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4.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应届生由学校为单位统一审核,学校给每人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材料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份;
6.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畅言网http://www.isay365.com/上进行核对);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三张;
9.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准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所申报种类,封面上填好相关信息及资料;
2.相关表格与相关证明、证件的原、复印件请分别夹开;
3.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现场确认。
五、联系电话:0791—8659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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