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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抚州市乐安县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及相关事项公告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西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乐安县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公告》精神,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公示等程序,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人员
1.体检。特岗及全省招聘教师拟聘人员以上拟聘对象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体检办法及《教师招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含省招及合同制)下载体检办法及《教师招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表(增加项目)》贴好本人照片和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于2018年8月11日早上6∶30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赶到乐安县中医院门诊部四楼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院方据实收取),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幼儿教师需另外增加妇科等增加项目(具体见《幼儿园教师体检表(增加项目)》。 2.开具调档函。8月11日在乐安县中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登记处领取调档函。 3.要上交的材料。8月18日上交以下材料: (1)人事档案。各拟聘对象要持调档函和报到证到存放本人人事档案的单位(不清楚的可向报到证主送单位或自己所读学校打听,档案在抚州市教育局就业办的可登陆http://www.jxfze.gov.cn/uniacol/查询)领取个人人事档案或者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拟聘对象是本县在职人员的,档案已在县教育局,不需调档。 (2)报到证。非本县在职教师的拟聘对象,需上交报到证。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核查。非本县在职教师的拟聘对象,需在上交人事档案时提供毕业证原件(高中教师岗位需提供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进个人档案的需将该表一并上交。 4.选岗。需选择岗位的拟聘对象(特岗教师、需在职中与一、二中选择岗位的人员)于8月28日上午8点赶到乐安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选择任教岗位。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五条和《江西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第四条第三款,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特岗教师供选岗位在8月25日左右公布。 5.岗前培训 拟聘的特岗教师和全省招聘教师于8月28日至31日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参加上岗前培训,8月28日下午报到,培训方免费提供食宿(日用品自带)。 6.上岗 (1)幼儿园拟聘对象,于8月19日上午8点到县幼儿园新园报到(联系人:郑书记13879471862); (2)县城中学拟聘对象,于8月28日下午到相关学校报到后再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报到(乐安一中:陈主任18079457956,戴副校长13607945899,乐安二中联系电话:张主任18079457978,詹副校长15979595889,乐安职中黄校长13970405507,郑主任13879471600)。选择乐安职中,任教岗位在乐安二中的,需同时向两所学校报道。 (3)特岗教师在8月31日培训结束后在教师进修学校等待学校来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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