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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昌市新建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教字〔2019〕5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认定权限,受理有关教师资格申请

(一)教师资格种类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按照认定管理权限,全市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3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4-6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新建区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再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9年全区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按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执行。具体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属地化”原则,凡户籍属我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我区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统招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6月底毕业,下同)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于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 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网报时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4.户籍在我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市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5.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6.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4月22日-4月26日、6月19日—6月21日)

申报者网络报名成功后,须按照“属地化”原则,所有新建区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者均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建区长堎镇长麦南路6号,联系人:罗亦萍、郭 琨、丁燕平,联系电话:0791-83758482,0791-83711586)进行初审。对材料不规范或材料有欠缺的应一次性告之申请者,限期补齐。申报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下一个环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现场确认,按照认定权限,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申报者本人须在4月22日-4月26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19日—6月21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须在5月8日、6月26日-28日携经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初审合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到南昌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红谷滩校区综合二楼会议室。(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2019届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初中及以下层次的教师资格人数较多的驻我区高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指定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部门,落实现场确认地点,落实工作经费,指派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收集、汇总本校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协助和配合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等工作。现场确认前,各校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在现场确认时,还将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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