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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九江永修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精神,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县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江西省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体检要求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申报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工作日期间;第二阶段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为2019年6月19日至6月24日工作日期间。

2.现场确认地点:永修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

3.现场确认材料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执行。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合格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且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江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项目及标准。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证书发放

发证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中旬,咨询电话:永修县行政审批局0792-7712680。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的通知》精神,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权限已由县教育局移交给县行政审批局,此项工作今年由县行政审批局来完成。2019年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将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申报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要求

根据《九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审查办法》的要求:

(一)社会人员申报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二)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之后再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

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三)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该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在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予以认可。若是在毕业之后再到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则一律不予认可。

(四)没有设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到其他高校普通话测试站测试取得的等级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凡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考试人员请与九江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220287)。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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