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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江西省2019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精神,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我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吉安市的中国公民申请教师资格,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且符合省厅文件要求的港澳台居民,认定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井冈山大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其他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网上报名时,请准确、如实完成六个模块的信息填报、上传和验证,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并请仔细阅读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井冈山大学招就处自定;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5月6日至10日对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2.不属于井冈山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5月6日至10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5月27日至31日对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3.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但要及时设置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认定计划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注意事项中应明确公布受理认定人员范围、材料、时间及具体工作安排。

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附件规定要求办理。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井冈山大学招就处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有关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

(三)体检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体检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

(四)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在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领导,完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二)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不得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公司),严禁与中介机构(公司)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法行政,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关,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确保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完成。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按规定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规定执行,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保障运转、厉行节约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并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吉州区: 0796-8237931, 青原区:0796-8186075,

井冈山市:0796-7163719, 吉安县:0796-8440352,

吉水县: 0796-8680574, 峡江县:0796-7187911,

新干县: 0796-2600131, 永丰县:0796-7123811,

泰和县: 0796-8638746, 万安县:0796-5701290,

遂川县: 0796-6326009, 永新县:0796-7731137,

安福县: 0796-7624668。

 

附件: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3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赣教师字〔2019〕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我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江西省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规定并对外公布。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4.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执行。

(三)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应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四、违规处理

(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广泛利用媒体和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前告知广大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前提条件。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协助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材料的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为应届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把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工作,对申请认定材料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将现场确认点设在中介机构。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印章管理,不得用其他印章替代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向同级财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

(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接待工作。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辖区内的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政策指导,加强监管,今后将不定期进行抽检。

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0796-8224865

吉安市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237931

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186075

吉安市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440352

吉安市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680574

吉安市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87911

吉安市新干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2600131

吉安市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23811

吉安市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8638746

吉安市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6326009

吉安市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5701290

吉安市安福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624668

吉安市永新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731137

吉安市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796-7163719

吉安市井开区社会事业局

社会事业局

0796-840412

  抄送:井冈山大学招就处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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