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资格复审地点:余干县教体局七楼会议室(余干县玉亭镇世纪大道161号,世纪广场南)。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验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或档案材料均需同时复印1份留存备查,原件查看完毕即予返还):
⑴本人身份证。
⑵笔试准考证。
⑶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及有效期至2019月12月以后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凡专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高校学籍表或成绩单原件(上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合格成绩等)或毕业高校开具的学习专业是否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⑷教师资格证(已申报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样稿见附件)。
⑸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证明:
A.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申办教师资格证时的现实表现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
B.普通高校往届生提供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C.已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表现的证明;
D.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表现的证明。
4.资格复审基本程序
⑴网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报《资格复审表》(见附件),自备0.5mm的碳素水笔。
⑵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
⑶将填好的《资格复审表》、身份证、学历证、高校学籍表或成绩单(或高校出具的学习专业是否师范类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现实表现材料或高校就业推荐表,交审查人员查验审核。
⑷审查人员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将档案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返还本人,收取相关证明与复印件,并在其《资格复审表》上签字确认。
⑸工作人员网上核对接受资格复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⑹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接受资格审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