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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春市上高县统考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现将上高县2018年统考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所有考生必须在7月 13日下午6:00前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2.地点:上高县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3.面试入闱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③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④笔试准考证原件; ⑤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⑥正式在编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原件; ⑦按我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从2013年9月24日以前开始任教,并连续至今的证明材料原件(每个学年需要所任教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⑧考生报考招聘公告中明确了主攻方向的岗位,需要提供能证明其专业主攻方向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大学期间上相应专业课程的课程表或成绩表原件; ⑨计生证明(考生需要出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必须明确“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婚的也要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⑩以上(①-⑨项)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后交上高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上高县教育局一楼)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5.其他有关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案等招聘相关信息,今后将在网站:http://220.176.172.174/list.aspx?id=3&did=79(上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以及上高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高教育”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6.在资格审查后,如有岗位出现入闱人数达不到省规定面试比例要求的,将按规定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适时公告。
上高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