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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春市“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5 号)文件精神,以每个具体的招募服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现就做好2018年宜春市“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年宜春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按时间安排表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7月17日:袁州区、樟树市

  7月18 日:丰城市、高安市

  7月19日: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

  7月20日:上高县、铜鼓县、万载县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楼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提供初中毕业证)。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已考取教师资格证尚未领证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层次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

  7、支医岗位有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要求的,应提供取得的资格证、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从附件2中下载,此表一式四份,按样表格式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打印后本人签字。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9、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4张贴在《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上)。

  10、招募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市“三支一扶”办将在网上公布。

  2、我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后续事项会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告,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并相互转告。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5-3272805

  附件:1. 《2018年宜春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 《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

  宜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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